
为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,促进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港盛国际,近日,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《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现正式发布。
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在强化市场监督制衡、规范产品投资运作、防范道德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,成为建设高标准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基础保障。近年来随着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规模的增长和托管资产的多元化,亟需弥补针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基础性监管制度空白。金融监管总局在总结各方经验的基础上,制定并发布实施《办法》,对推动商业银行进一步规范发展托管业务,加强风险管理,具有重要意义。
据悉,《办法》共五章49条,包括总则、托管职责、管理要求、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、附则等部分。《办法》明确了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概念和开展业务的基本原则,规定了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应当符合的要求。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健全托管业务治理架构和管理体系制度港盛国际,根据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适当的托管服务。同时,《办法》也进一步强化了持续监管措施、监管处罚、数据报送和自律管理等相关制度安排。
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答记者问——
一、制定《办法》的背景是什么?
近年来,商业银行为理财产品、资金信托、证券投资基金、证券公司资管产品、保险资管产品、社保基金、养老金等提供托管服务,业务规模稳步扩大、服务种类不断增多、创新活动日趋活跃,有效满足了财产保管、产品核算、资产估值等方面的多样化需求。随着我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、深化要素市场改革等持续推进港盛国际,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专业化、精细化、规范化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均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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